近期,瓊山區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瓊山區生態環境局、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瓊山區云龍鎮人民政府依法拆除10家違規石材加工廠,拆除面積達31078.383平方米,有效避免了生態環境和國土資源受到侵害。
4月,瓊山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云龍鎮有二家石材加工廠,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石材加工廠廠房和倉庫進行生產,造成嚴重環境污染,自2015年以來雖經國土和環保相關部門處罰要求停止生產,但二家石材加工廠仍頂風生產,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為此,瓊山區院向有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瓊山區生態環境局等3家行政單位提出檢察建議。
各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積極履行監督管理職責,6月19日開始,連續開展了10天的聯合執法行動,通過斷電和拆除吊架等處理方式,對轄區內的10家違規石材加工廠進行了強制關閉和拆除,使違規的石材加工廠不具備再生產的條件。同時,各行政單位堅持以人為本、堵疏結合的工作思路,召開座談會和主動上門做業主思想工作,引導業主向附近規定的行業地區進行轉移。
在督促整治過程中,瓊山區檢察院與相關行政單位多次召開聯系會,互通信息,商討解決辦法,形成執法合力,將違規的石材加工廠徹底拆除清理,確保國土和生態環境免遭侵害。此起針對違規石材加工廠的監督,是瓊山區檢察院探索監督方式,主動把執法辦案向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延伸。通過召開聯系會議、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督促、協調、服務的作用,既彌補了檢察監督的局限性,又有利于與行政執法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明晰職責劃分,全力解決問題,維護社會公益,取得了良好的監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