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遠市陽山縣公安機關偵破一宗非法采礦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由于該案案情復雜,經過辦案民警不懈努力,縝密偵查,終將該案順利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非法采礦的區域)
經查,2016年至2017年期間,陽山縣某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實際經營者毛某將位于陽山縣小江鎮坦塘村委會水竹村某山場分包給其合作伙伴鄒某經營開采飾面用灰巖(大理石),毛某伙同鄒某等人采用露天開采的方式,超越其承包礦山采礦許可證批準的范圍開采飾面用灰巖。
(嫌疑人毛某)
經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鑒定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委員會依法鑒定,非法開采陽山縣小江鎮坦塘水竹飾面用灰巖石材礦礦石量近9000立方米,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人民幣800多萬元。同時由于毛某等人在未取得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在小江鎮坦塘村委會水竹村多個山場肆意占用林地開采大理石。經林業部門現場鑒定,造成林地植被嚴重毀壞面積100多畝,林地短期內喪失林業種植條件,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
(嫌疑人鄒某)
為確保非采礦山的生態復原,相關部門已要求該公司于2018年6月起對非采礦山進行復綠,目前礦山已種植樹木復綠。
礦產資源屬于耗竭性、不可再生性資源
必須十分珍惜、有效保護、合理利用
希望你我共同愛護!
普法時間
《憲法》和《礦產資源管理法》
▼
我國《憲法》和《礦產資源管理法》規定,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破壞礦產資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 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