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分局 發布日期:2021-06-11 10:21
麻城市森磊石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1181MA488FK2X5
法定代表人:蘭國欽
地 址:麻城市龜山鎮邱家畈村
2021年5月6日,我局環境監察人員在對白鴨山礦山巡查時,發現你單位在對位于白鴨山礦區礦山開采項目配套建設的三級污水沉淀壓榨設施進行清淤作業時,現場施工人員未按照操作規范將工業固廢傾倒至現場配套建設石粉堆放場中,而是擅自將清理的工業固廢傾倒至設施旁的水溝中。
以上事實,有我分局環境執法人員《現場檢査筆錄》、《調査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圖片和相關證照等資料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條之規定。
我分局于2021年6月1日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做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視為放棄此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七項之規定,我分局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拾萬元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單位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
收款銀行:中國銀行麻城市支行營業部
戶 名:麻城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賬 號:578157540001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分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黃岡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分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市分局
2021年6月10日
信息來源: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分局 發布日期:2021-06-11 10:20
麻城市潔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118157370091XC
法定代表人:劉開陽
地 址:麻城市龜山鎮楊家鋪村
2021年5月16日,我局環境監察人員在對白鴨山礦山巡查時,發現你公司位于白鴨山礦山廢石堆場項目正停止整改中,但由于你公司整改不及時,加上天降大雨,第三級攔截壩直接潰壩,壩體內石泥沖入第四級攔壩并翻壩而出,因未及時啟動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導致大量石泥被雨水沖入下游部分農田和麻溪河,造成環境污染。
以上事實,有我分局環境執法人員《現場檢査筆錄》、《調査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圖片和相關證照等資料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我分局于2021年6月1日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做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視為放棄此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條之規定,我分局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陸萬柒仟元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單位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
收款銀行:中國銀行麻城市支行營業部
戶 名:麻城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賬 號:578157540001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分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黃岡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分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黃岡市生態環境局麻城市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