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浙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讓浙江省三門縣建筑石料礦改(擴)建項目(凝灰巖)礦采礦權。
起拍價20億,經過260輪激烈競價,最終被浙江交通資源投資有限公司以68.2億元成功拍得,溢價率高達241%,再次刷新了國內砂石礦成交價格最高紀錄!

▲激烈的線上競價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區位于三門縣,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凝灰巖),面積約1.0257平方千米,出讓年限15年(含基建期2年),生產規模1550萬噸/年。控制資源量7911.27萬m3(20168.47萬噸),起拍價20億,最終成交價68.2億,平均拍得資源單價33.9元/噸。

▲成交結果公示

▲礦區現場圖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相關要求
圖片
1、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2、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區內裝運、振動、破碎、篩分、儲運等環節應全程封閉,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3、按《三門縣建筑石料礦改(擴)建項目施工設計方案》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實施邊開采、邊治理、邊復綠,在礦山關閉的同時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工作。采礦權人在開采服務年限內應按浙財綜〔2020〕14號文件要求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計提標準不得低于文件規定,具體金額按治理方案預算標準核定。
4、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聯原〔2019〕239號),競得人需購置機制砂設備生產線,開展機制砂生產,加強對重點地區的供應保障。
5、根據《三門縣建筑石料礦改(擴)建項目施工設計方案》,礦山開拓系統中有溜井和平硐需要開挖,若采礦權競得人按照本設計開挖溜井和平硐的,該部分資源量按照掛牌成交價的每噸平均價標準按實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
6、礦山距G228國道約500m,有水泥道路連通,可保障基建期內礦石陸運暢通。生產期受陸路運輸能力限制、環保要求、社會穩定等方面因素的制約,競得人須采用海運運輸礦石,礦區至海運碼頭之間須建設皮帶輸送廊道進行運輸礦石。礦區所在地政府明確了一條礦石皮帶輸送廊道線位,廊道與碼頭聯通使用,廊道檢修道路及相關政策處理工作由所在地政府處理完畢,相關費用已納入政策處理費,廊道由競得人自行投資建設。
7、碼頭使用說明:距離礦山6公里左右,在健跳鎮六敖北塘臨港建材產業園,由臺州市北部灣區經濟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縣屬國有獨資企業)新建1座5000噸級碼頭(包括2個5000噸級散貨裝船泊位加1個5000噸級通用泊位,碼頭水工結構按照3.5萬噸級設計)。碼頭建成通過交工驗收后,交予采礦權競得人有償使用,其他需要增加的附屬設備設施,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自行投資建設,碼頭預計2023年9月底交付使用。采礦權競得人需向臺州市北部灣區經濟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支付使用費,使用費用按照5000萬元/年的標準收取,支付標準及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碼頭使用期間由采礦權競得人負責管理、維護、保養和航道疏浚。使用期滿后,由臺州市北部灣區經濟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組織有關專家對碼頭進行驗收,按驗收結論由采礦權競得人修復碼頭。碼頭的使用截止期限與采礦權到期時間一致。
8、配套用地使用說明:為引導砂石加工產業向三門縣北塘臨港建材產業園集聚,政府在產業園毗鄰碼頭位置提供約210畝配套用地(海)使用權,相關使用費已計入政策處理費。競得人可用于砂石骨料加工或沙石堆場及其他關聯產業。采礦權競得人需投資建設堆場裝卸設備、堆場水平運輸設備、皮帶秤及相關設施。配套建設用地的使用期限與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出讓時間一致。競得人在配套用地(海)范圍內的建設行為需事先征得政府相關部門的同意,并在使用期滿后一個月內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設備,永久性建筑無償移交土地使用權人。
9、采礦權人在開采前須向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辦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手續,并按國家規定繳納植被恢復費;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10、采礦權競得人采取環境保護措施,做到污水零排放,剝離物及固體廢棄物必須依法依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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