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云南省貢山縣月各大理石礦開采六點建議
1、礦山在開采生產之前必須再次繼續開展規范的地質勘查工作,進一步弄清礦區資源儲量,否則不能規模開采。
2、礦區處于怒江深切割地區,礦山建設的建筑物要注意設防。今后一定要高度重視植被的保護、恢復和綠化工作,避免因采礦而形成陡崖等危險因素而造成地質災害,保證礦山生產的安全進行。
3、礦山開采產生的廢土石渣均不能在坑口就近堆放,而應該選擇在低洼、河水沖刷不到的地方。
4、礦山基建前應做好開發利用方案的設計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開采過程中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開采,避免產生邊坡坍塌、滑坡。
5、對礦山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環保意識,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思想,自覺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6、對可能會造成環境污染的各種因素進行充分考慮,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