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居環境委獲悉,寶安區鑫龍石材工藝廠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將生產廢水直接外排污染環境,近日被環保部門立案查處。
7月22日,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光明新區環水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寶安區鑫龍石材工藝廠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的開料及磨邊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通過明渠直接排出廠外,最終排入新陂頭北支河道內。市環境監察支隊對該廠大型切割設備和電箱實施了查封,采樣人員在外排口進行了采樣。
當日,光明新區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外排口水樣懸浮物為83000mg/L,超標829倍;化學需氧量為300mg/L,超標1.73倍。據此,光明新區環水局針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針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通過暗管明渠直排廢水的行為,該局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鑫龍石材工藝廠處罰20萬元,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7月22日,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光明新區環水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對寶安區鑫龍石材工藝廠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的開料及磨邊工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通過明渠直接排出廠外,最終排入新陂頭北支河道內。市環境監察支隊對該廠大型切割設備和電箱實施了查封,采樣人員在外排口進行了采樣。
當日,光明新區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外排口水樣懸浮物為83000mg/L,超標829倍;化學需氧量為300mg/L,超標1.73倍。據此,光明新區環水局針對該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針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通過暗管明渠直排廢水的行為,該局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鑫龍石材工藝廠處罰20萬元,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