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的要求,切實保護青山綠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以及長泰縣吳田山飾面用花崗巖礦區采礦權協議出讓合同的約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于2017年12月31日采礦許可證到期后,關閉吳田山飾面用花崗巖礦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吳田山飾面用花崗巖礦區的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國土、公安、安監等有關部門依法注銷相關證照。
二、采礦許可證到期后,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吳田山礦區各采礦點立即停止爆破和鋸機開采切割;2018年1月31日前清理完畢開采工作面內的荒料,消除安全隱患,撤走鋸機、挖掘機等設備,撤離所有開采人員;2018年5月31日前清運完畢礦區內所有荒料,礦區實行封山整治。
三、礦山企業應依法完成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工作,關閉及治理恢復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情形,由礦山企業承擔相應責任。
四、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嚴禁擅自在吳田山礦區實施爆破和鋸機開采切割,如有違反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由公安等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一、吳田山飾面用花崗巖礦區的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國土、公安、安監等有關部門依法注銷相關證照。
二、采礦許可證到期后,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吳田山礦區各采礦點立即停止爆破和鋸機開采切割;2018年1月31日前清理完畢開采工作面內的荒料,消除安全隱患,撤走鋸機、挖掘機等設備,撤離所有開采人員;2018年5月31日前清運完畢礦區內所有荒料,礦區實行封山整治。
三、礦山企業應依法完成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工作,關閉及治理恢復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情形,由礦山企業承擔相應責任。
四、2018年1月1日零時起嚴禁擅自在吳田山礦區實施爆破和鋸機開采切割,如有違反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由公安等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長泰縣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