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2:30呂建成常務副縣長、王也夫副縣長、經貿局劉局長、環保局許局長、安監局何局長、崇武鎮曾鎮長、山霞鎮郭書記等領導帶隊到鳴本、有志考察,并在有志公司會議室和石材企業開會,并進行交流溝通。
會議的中心思想:加快石材產業的綜合整治提升,現已經責令關停企業473家,剩余石材企業必須在6月1日前整改完畢,包含粉塵污染防治、廢水污染防治、固廢處理、噪音污染防治、安全生產達標,6月份開始對所有石材企業進行驗收,必須符合要求,合格以后就給發放環保排污許可證(非臨時),不合格的就罰款責令再整頓,嚴重者則關停。

石雕企業環保規范管理意見
(征求意見稿)
1
環保手續要求:需依法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等相關環保行政許可,依法繳納排污費(稅),配套建設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廢水、粉塵、噪聲、固廢等污染防治設施,并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2
廢水污染防治:①實行雨污分流,廢水處理設施、收集管網應達到防雨、防溢流、防滲漏的要求,生產廢水經多級沉淀(添加絮凝劑)凈化處理后,循環使用無外排;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極端天氣(暴雨)下污水外溢,如采取露天污水明溝圍堰加高、廢水處理設施尾端建立應急池等措施,確保污染雨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無外排。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2.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100%生產廢水回用率。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九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和技術規范,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前款所指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應當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等措施。”)
3
粉塵污染防治:產生粉塵的車間要封閉式生產,并配套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廠區定期清掃、保持整潔,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外排粉塵應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二級標準,即顆粒物有組織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m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最高點≤1.0mg/m3。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8條:“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二級標準。3. 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廠界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30 mg/m3,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顆粒物濃度≤0.8mg/m3 。)
4
噪聲污染防治:①產生噪聲的場所要采取相關降噪措施。位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位于工業園內或集中區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位于交通主干道兩側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②距離廠界最近居民住宅點噪聲監測值符合相關區域功能標準。
5
固廢管理要求:①廠區要統一設置石材邊角料、石粉泥等固廢堆場,分類存放,其中石粉泥堆場要完全密閉,其它固廢堆場半封閉,并都有防止揚塵、淋濾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②廠區要設置洗車臺,對進出入廠區的石粉泥運輸車輛進行清洗,運輸車輛應當采取密閉、覆蓋方式進行運輸;③廠區固廢要盡量做到綜合利用,對不能綜合利用的要送至政府部門指定地點填埋,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8條:“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2.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三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3. 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建有固廢暫存場(石粉全封閉、其它半封閉),并有防止揚塵、淋濾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
石雕石材企業職業安全健康規范要求告知書
各石雕石材企業: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48號令)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石雕石材企業有關職業安全健康規范要求告知如下:
1
職業健康制度要求:設置或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健康檔案資料、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并予以公布。
2
職業健康培訓要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健康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
職業健康三同時要求:凡列入《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依法委托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石雕石材企業是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4
職業健康申報要求:企業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要求,應當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和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和評價,公布和報告檢測結果。
5
職業健康檢查要求:企業應在作業場所設置警示告知牌,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企業應當組織從業人員到健康行政部門許可的職業健康體檢機構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費,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6
職業健康防護要求:企業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應登記造冊,由領取人本人簽字,不得代簽,不得發放錢物替代。
7
職業健康事故上報要求:企業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企業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職業病危害事故。
8
其他要求: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會議的中心思想:加快石材產業的綜合整治提升,現已經責令關停企業473家,剩余石材企業必須在6月1日前整改完畢,包含粉塵污染防治、廢水污染防治、固廢處理、噪音污染防治、安全生產達標,6月份開始對所有石材企業進行驗收,必須符合要求,合格以后就給發放環保排污許可證(非臨時),不合格的就罰款責令再整頓,嚴重者則關停。

石雕企業環保規范管理意見
(征求意見稿)
1
環保手續要求:需依法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等相關環保行政許可,依法繳納排污費(稅),配套建設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廢水、粉塵、噪聲、固廢等污染防治設施,并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2
廢水污染防治:①實行雨污分流,廢水處理設施、收集管網應達到防雨、防溢流、防滲漏的要求,生產廢水經多級沉淀(添加絮凝劑)凈化處理后,循環使用無外排;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極端天氣(暴雨)下污水外溢,如采取露天污水明溝圍堰加高、廢水處理設施尾端建立應急池等措施,確保污染雨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無外排。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采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2.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100%生產廢水回用率。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九條“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和技術規范,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前款所指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應當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等措施。”)
3
粉塵污染防治:產生粉塵的車間要封閉式生產,并配套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廠區定期清掃、保持整潔,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外排粉塵應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二級標準,即顆粒物有組織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m3,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最高點≤1.0mg/m3。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8條:“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二級標準。3. 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廠界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30 mg/m3,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顆粒物濃度≤0.8mg/m3 。)
4
噪聲污染防治:①產生噪聲的場所要采取相關降噪措施。位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位于工業園內或集中區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位于交通主干道兩側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②距離廠界最近居民住宅點噪聲監測值符合相關區域功能標準。
5
固廢管理要求:①廠區要統一設置石材邊角料、石粉泥等固廢堆場,分類存放,其中石粉泥堆場要完全密閉,其它固廢堆場半封閉,并都有防止揚塵、淋濾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②廠區要設置洗車臺,對進出入廠區的石粉泥運輸車輛進行清洗,運輸車輛應當采取密閉、覆蓋方式進行運輸;③廠區固廢要盡量做到綜合利用,對不能綜合利用的要送至政府部門指定地點填埋,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參考內容: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8條:“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2.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三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3. 石材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建有固廢暫存場(石粉全封閉、其它半封閉),并有防止揚塵、淋濾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
石雕石材企業職業安全健康規范要求告知書
各石雕石材企業: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48號令)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將石雕石材企業有關職業安全健康規范要求告知如下:
1
職業健康制度要求:設置或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健康檔案資料、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并予以公布。
2
職業健康培訓要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健康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
職業健康三同時要求:凡列入《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依法委托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石雕石材企業是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4
職業健康申報要求:企業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要求,應當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和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和評價,公布和報告檢測結果。
5
職業健康檢查要求:企業應在作業場所設置警示告知牌,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企業應當組織從業人員到健康行政部門許可的職業健康體檢機構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費,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6
職業健康防護要求:企業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健康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應登記造冊,由領取人本人簽字,不得代簽,不得發放錢物替代。
7
職業健康事故上報要求:企業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企業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職業病危害事故。
8
其他要求: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惠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來源:惠安安全局惠安石雕石材工會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