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報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財綜〔2018〕27號,以下簡稱《通知》),對加強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見。
依據《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 <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7〕35號),《通知》對礦業權出讓分成比例、出讓價格、收益征繳、分成入庫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為促進我省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充分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提供了保障。
附件:《關于加強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財綜〔2018〕27號)
依據《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 <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7〕35號),《通知》對礦業權出讓分成比例、出讓價格、收益征繳、分成入庫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為促進我省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充分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提供了保障。
附件:《關于加強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財綜〔2018〕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