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田山礦山關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吳田山礦區荒料清運和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關停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加快推進吳田山及周邊庫區長效保護與治理,持續改善和提升縣域生態環境整體質量,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加快推進吳田山及周邊庫區長效保護與治理,持續改善和提升縣域生態環境整體質量,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做好吳田山礦區內現存荒料的清運處置,為推進礦區生態修復騰出空間;全面關閉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的所有石板材企業,拆除廠房、設備;適時撤除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
二、整治內容
(一)全面清運吳田山礦區現存荒料
1、清運起止時間。2018 年 12月1 日至 2019年5月 31 日,為吳田山礦區現存荒料的清運起止時間;逾期未清運完畢的荒料視為自動放棄,將由礦區綜合執法隊統一處置,處置收入作為礦區整治資金。
2、荒料收費標準。因現存于礦區的荒料屬未按縣政府關閉通告要求的時限完成清運,影響礦區封山整治,在此次清運起止時間內,荒料收費標準在原來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每噸提高15 元,用于吳田山礦區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
3、實施荒料清運的前提。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吳田山礦區內所有荒料業主需與吳田山礦區關閉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簽訂《荒料清運工作承諾書》,承諾書中要明確荒料清運起止時間、逾期未清運完的荒料視為自動放棄、每噸荒料收費標準提高 15 元,未簽訂承諾書的一律禁止清運礦區內的荒料。
責任單位:縣國土局、吳田山礦區綜合執法隊,陳巷鎮、林墩辦事處等。
4、加強荒料清運工作的管理。荒料清運期間,業主不得 挖取原用于砌擋墻、道路護坡的荒料,一經發現將按照“掃黑除惡治亂”相關要求從嚴查處。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安監局、吳田山礦區綜合執法隊。
(二)關閉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加工企業
1、對按要求關閉的石板材企業給予獎勵。根據《長泰縣2018-2020 年吳田山及周邊庫區生態環境整治方案》要求,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加工企業于 2019 年1 月 31 日前關閉的,陳巷鎮、林墩辦事處可以結合實際給予適當獎勵補助,在 2019年2月1 日-2019年5月 31 日前關閉的補助相應遞減。2019 年 6 月 1 日后關閉的不予獎勵。
(1) 申請獎勵的條件。申請關閉獎勵的石板材加工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一: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簽訂關閉承諾書。
二:申請關閉獎勵的石板材廠于關閉之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完成以下事務:拆除廠房、搬離廠房內的機器設備,將石板材成品、半成品或荒料全部清運完畢,撤離石板材廠內相關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
(2) 獎勵標準
一:2019 年 1 月 31 日前關閉,并在關閉后 1 個月內完成廠房拆除、設備搬離,成品、半成品或荒料清運,撤離廠內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經屬地鄉鎮(辦事處)驗收合格的,按大切機 12 萬元/臺、中切機 2 萬元/臺的標準給予獎勵。
二‚在 2019 年 2 月 1 日—5 月 31 日期間關閉,并在關閉后1 個月內完成廠房拆除、設備搬離,成品、半成品或荒料清運, 撤離廠內生活物品,撤走工人及管理人員,經屬地鄉鎮(辦事處)驗收合格的,按大切機 6 萬元/臺、中切機 1 萬元/臺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2019 年 6 月 1 日后關閉的不予獎勵,并對違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非法占用林地耕地、非法經營等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強制關閉所有在產板材廠。
2、涉及關停礦產品及荒料運載收費標準
(1) 涉及關停的石材企業運輸荒料下山收費標準:在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運輸荒料下山的,按照現行標準每噸提高 15 元。
(2) 涉及關停的石材企業運輸成品下山收費標準:2019 年 2 月 1 日起運輸成品板材下山的,在原有的收費標準基礎上每噸提高 15 元。
責任單位:陳巷鎮、林墩辦事處,經信局、財政局、環保局、安監局、國土局、林業局等。
三、工作要求
做好吳田山礦區現存荒料清運和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關停清退工作,是落實中央環保督查問題整改的重要工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按時保質完成整治任務。
1、做好調查摸底。2018 年 10 月底之前,由陳巷鎮、林墩辦事處牽頭,縣經信局、環保局各抽調 2 名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對該區域現有石材廠大切機、中切機情況進行登記造冊、拍照建檔。
2、做細思想工作。2018 年 11 月底之前,由吳田山礦區
綜合執法隊負責做好相關礦山業主的思想工作,通過走訪礦山協會負責人、礦山業主、荒料業主,確保所有業主均明確現存荒料的清運時限;由陳巷鎮、林墩辦事處負責做好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主的思想工作,爭取2019 年1月 31 日前先行關閉一批,并確保 2019 年5月 31日 前全面完成關閉清退任務。
3、規范操作流程。吳田山礦區綜合執法隊、陳巷鎮、林墩辦事處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內部培訓,統一設計《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調查表》《荒料清運工作承諾書》《陳巷美彭、林墩江都礦產收費站以上石板材企業關閉承諾書》, 通過規范操作,確保現存荒料清運和兩個收費站以,上區域石材企業關閉有序推進、圓滿完成。
4、強化過程監管。吳田山礦區綜合執法隊要配齊配強人員及執法設備,在清運期間加強綜合執法工作,確保荒料清運過程中不發生盜采礦石、邊角料行為,陳巷鎮、林墩工業區要加強巡查,引導新運載下山的荒料合理堆放,避免造成新的土地違法問題。縣交警等部門要加強縣外石材荒料超載輸入我縣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