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關閉非煤礦山的公告(第四批)
為切實強化生態保護,加強我縣非煤礦山管理,實現礦產資源開發科學、生態、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等法律法規。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采礦許可證已過期且不具備延續登記條件的2座非煤礦山依法予以關閉,現將關閉礦山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閉礦山名單
序號 | 礦山名稱 | 原采礦權人 | 采礦許可證號 |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 |
1 | 洱源云峰礦業有限公司清吉登銅礦 | 洱源云峰礦業有限公司 | C5300002011 051140111747 | 2011年5月9日至2019年8月9日 |
2 | 洱源縣云音建材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 C5329002013 107130132228 | 2013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1日 |
二、關閉要求及措施
(一)列入關閉范圍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拆除生產生活設施設備,并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二)各鎮鄉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州、縣文件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切實做好非煤礦山關閉工作。
(三)對已確定關閉的非煤礦山,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林草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等相關部門要依法注銷(廢止)相關證照,清理收繳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停止供電并拆除供電設備,采取措施消除環境和安全隱患。
特此公告
洱源縣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