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需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開采證》、《工商營業執照》。
1、先到工商部門核名;
2、到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
3、到安全管理局進行審批;
4、到環保局進行測評;
5、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6、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二、應當具備的條件
《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務資格證》,由有資質單位編制的開采設計方案及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報告。
三、所需要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文件
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批準文件
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工本費每證50元
五、辦事程序
受理――審查――報市安監局批復
六、辦理時限 :15天
第二項
1、《礦山儲量報告》,礦山開采的合同、用地等資料;
2、礦石品位、回收率等;
3、《礦山開采許可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
5、《爆破物品使用證》、《爆破物品存儲證》;
6、《環評報告》;
7、《項目核準或備案證》;
8、《爆破人員安全資格證》;
9、《排污許可證》、《取水許可證》;
10、《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并經相關部門(一般指省或國家國土資源部)評審、備案,各類資源儲量以經國土資源部備案的最終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