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平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臨沂金聚礦業有限公司成功簽訂《成交確認書》,標志著平邑縣“凈礦出讓”工作在全縣礦業權管理領域開創出一條嶄新的出讓模式,為下一步“凈礦出讓”工作在全市、全省推廣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此前,自然資源部、省廳和市局領導多次到平邑就“凈礦出讓”工作進行調研和檢查,并從技術及政策方面進行了指導,給予了大力的支持。這次“凈礦出讓”于8月12日由臨沂金聚礦業有限公司以4500萬元的價格在臨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競得,標的是平邑縣銅石鎮封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擬出讓年限為10.4年。同時,作為采礦權配套的建設用地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方式與采礦權一起進行掛牌交易,實現了礦地同步出讓,保障了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以此為契機,總結前期的工作經驗,全面應用到今后的礦業權“凈礦出讓”管理工作中,推進全縣礦產資源管理不斷創新工作模式,促進全縣礦業經濟健康科學快速發展,為加快平邑“山清水秀幸福和諧”的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平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劉斌 鮑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