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朋友們你們好:
四川億隆石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所編制的《四川億隆石材有限公司年產2萬立方米漢白玉荒料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已初步完成,擬于近期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評審及審批?,F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件精神,向公眾進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年產2萬立方米漢白玉荒料技術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四川億隆石材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寶興縣蜂桶寨鄉鍋巴巖
建設性質:技改
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
主要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礦區(寶興縣鍋巴巖億隆大理石礦)位于寶興縣5°方位,直線距離約28km,隸屬寶興縣蜂桶寨鄉。礦區中心點地理坐標為:東經102°49′47″,北緯30°38′10″;礦區面積:0.2184km2;開采深度:+2500m~+1900m;開采礦種:飾面用石料(大理石)。本次技改過程新建大理石礦山開采平臺1個,及相關配套公路、電力、基礎設施等,開采方式由露天轉地下開采,礦山原開采漢白玉荒料0.5萬m3/a,技改后開采規模增加到2萬m3/a。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根據本項目工藝及特點,工程運行期間大氣污染物主要是揚塵,以及礦井通風廢氣。礦井通風廢氣主要為礦井坑道內原巖鉆孔、鋸切等工序產生的礦巖粉塵及爆破廢氣(含CO、NOX等);露天生產工序涉及的分離、頂翻體分割、整形、裝載及清渣過程中都將產生揚塵,大理石礦外運過程中運輸車輛也會產生揚塵。如不采取相應措施將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對水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運行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生活區產生的生活污水、礦山開采過程中噴灑抑塵用水、雨水沖刷礦石堆場形成的廢水、礦坑廢水等。如不采取相應措施會對周邊水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
3、對聲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主要設備噪聲源有:鋼繩鋸、鑿巖機、推土機、挖掘機、運輸汽車等運行產生的噪聲,噪聲主要來自表土開挖、大理石開采切割、荒料裝卸、成品運輸等環節。如不處理將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4、固體廢棄物的影響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采礦過程采礦剝離的少量廢石,以及員工生活垃圾等。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5、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礦山工程對于當地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地形地貌、爆破環境振動、動植物、生物多樣性、土壤、景觀以及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等方面產生一定的影響。在采礦初期,礦山公路、采礦場等地表開挖,將形成較大的開挖創面,破壞了礦山原有的景觀特征。同時,大面積地表擾動及大量廢石的產生,也會影響當地的生態景觀。但本項目是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技改擴能,基礎設施基本利用原有項目已建成部分,本次技改是在區域已經形成相對穩定工礦景觀的基礎上外擴,在占用山體植被的同時不會對現有礦區內土地利用格局產生較大影響,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只是局限于礦區范圍內;公用輔助生產設施和貯運設施的改擴建都是在礦區內進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工程采取設計規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落實必要的生態防治措施后,項目的實施對該區域的生態環境不會造成明顯的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揚塵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是揚塵,以及礦井通風廢氣。針對于礦井通風廢氣,擬通過采取濕式鋸切、工作面噴霧灑水除塵、水封爆破等濕式作業方式,以及機械與自然通風相結合的輸送新鮮空氣的稀釋方式,降低礦井粉塵和廢氣濃度;針對于揚塵,采用灑水車及噴霧器對場地重點揚塵區域(如鋼繩鋸、廢礦石堆場、運輸路線等)進行適當灑水作業,服役期滿后采取覆土、植草、種樹或種植其他植物的方式進行復墾。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本項目的實施不會對項目所在地周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2、廢水
施工場地降塵灑水部分蒸發,部分被土壤吸收,不會形成地表徑流,不會對水環境造成影響;廢石堆場設置截水溝、擋渣墻,減少雨水沖刷渣場產生的環境影響;少量的生活污水經旱廁處理后直接用于附近林地澆灌,不向當地地表水體排放;礦坑設置排水溝,采取自流與機械相結合的排水方式排出礦坑廢水,坑口設置沉淀池,礦坑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采礦系統,作為濕式鋸切、工作面噴霧灑水除塵的濕式作業用水,不外排。
3、噪聲
項目地處高山峽谷地帶,利于噪聲的衰減,而且項目周邊無居民等噪聲環境敏感點,所以本項目的實施不會對當地聲學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礦山在生產過程中通過采取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等噪聲防治措施后,項目運行期間其各噪聲源對環境的貢獻值不大,區域聲學環境將基本維持現狀。
4、固廢
廢石經汽車運至廢石場暫存,部分可用于礦山道路建設基層填料,部分可作為建筑材料外賣;員工生活垃圾經垃圾桶統一收集后定期清運至寶興縣垃圾填埋場進行統一處置。項目對固體廢物處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確,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態環境
當采礦場完成開采任務后,均應及時復墾或場地再利用。對不穩定的坡面,或坡腳易遭受水流沖刷的地方應采取工程護坡措施;其他地方應采用植物護坡、削坡開級等措施;渣場設置擋墻,待渣體成型后,及時進行植物恢復措施。工程采取設計規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落實必要的生態防治措施后,項目的實施對該區域的生態環境不會造成明顯的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的產業政策,符合項目所在區域相關規劃的要求。項目擬采用的生產工藝,貫徹了清潔生產要求,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達標排放。本項目施工期、營運期和閉礦期在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推行清潔生產,認真落實報告書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并遵循“三同時”的前提下,項目達標排放的各種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改變區域環境功能屬性。因此,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實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所在地周邊人群以及關心本項目的其他公眾。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和建議,并簡要說明原因。
六、公眾意見反饋主要方式
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聯系發表個人意見。
(1)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四川億隆石材有限公司
聯系人:林總
聯系電話:13568746662
通訊地址:寶興縣靈關鎮工業集中區(柏椿樹精品石材產業園)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單位名稱:成都寧灃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瞿倫強
聯系電話:13568960662
電子郵箱:232881899@qq.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區芳鄰路環保大樓
郵政編碼:610072
七、環評報告相關信息獲取方式及期限
對于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如果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問詢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以便于在報告書編制過程、項目施工及營運管理過程中進一步完善。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本項目環評報告的相關信息。項目本次公示期限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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