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石材生產經營行為,促進石材業健康發展、有序轉型,實現石材加工業優化升級,按照“生態立縣、綠色發展”的思路,泗水縣決定對全縣石材加工業進行專項整頓行動。
泗水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林成任組長,縣紀委、督導辦和環保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采取聯合執法、綜合治理的方式,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確保整治實效。針對整治活動,縣政府提出五條整改要求,全縣石材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采取整改完成一家驗收一家,對不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石材加工企業進行關停整頓。
1、全縣境內所有石材加工企業道路兩側的石料、成品及半成品板材、鋸底等廢渣廢料一律清理到加工區、存放區的院墻以內,院墻以外一律不準擺放,加工區、存放區無院墻的一律壘砌實體院墻。
2、全縣境內所有石材加工企業一律建設標準廠房、院墻、企業標志牌。
3、石材加工企業沿線所有道路兩側適時栽植綠化樹,在廢棄的塘口和礦渣周圍種植生態林木。
4、各石材加工業戶生產廢水全面實現循環利用,達到零排放。各石材企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建設符合標準的大鋸沉淀池、蓄水池,切機、磨機沉淀池、循環池。
5、廢棄的礦渣、鋸底、鋸泥等固體廢棄物集中儲存處理。各石材企業把礦渣、鋸底、板材下腳料、鋸泥等固體廢棄物,按照區域劃分運輸存放在統一選定的廢棄塘口或陶土坑內,嚴禁隨意丟棄、傾倒廢棄物。
通過集中整治,要使全縣石材加企業生產廢水全部實現循環利用,不外排;鋸泥、廢渣等固體廢棄物集中儲存處理,并成立專業清運公司,實施市場化運作,形成長效的管理機制。全面提升石材加工區環境,保護泗水的生態環境,確保全縣環境質量持續好轉。